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设立自书遗嘱的,应当由本人亲自书写、签名。如由他人代书的,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再由遗嘱人、代书人签名。打印遗嘱也需要连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