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必须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
释义 | 现在协议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具体规定如下: 1、协议方式离婚的,就需要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 离婚协议注意事项 1、为解除婚姻关系而虚假承诺。对方当事人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而做出让当事人看起来非常合适的让步,甚至承诺补偿巨额财物;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其根本无法兑现承诺; 2、用莫须有的过错行为吓唬对方; 3、通过协议掩盖转移财产之实。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隐藏之后,企图通过协议将该违法行为合法化,约定不再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等; 4、防止对方借协议之名行取证之实。对方当事人可能会假意协议,通过签订书面材料或者录音的方式收集对其有利而尚未被掌握的证据,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所以,在谈判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更不要轻易签署书面材料; 5、防止对方借协议之名而拖延时间。某些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会借协议谈判之名,拖延时间,最终并无真正协议离婚的意思。多数情况下因为暂时缺乏证据或等待特定期限来临甚至隐藏、转移财产; 6、混淆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并非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离婚协议以离婚为前提,没有离婚,该协议当然无效。但是,这并不影响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证明; 7、离婚协议书形式要件残缺。离婚协议一般包括:标题、抬头、正文、签字页、日期等。其中,抬头中的双方当事人信息、正文和签字是必备要件,不能缺失; 8、离婚协议书实质要件缺失。实质要件一般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解除婚姻关系的约定、子女抚养问题约定、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生效时间、签字及日期; 9、涉及人身的约定可能无效。涉及人身但不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该约定有效;反之协议无效。 10、涉外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涉外协议离婚,一般需要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如果离婚协议用于国外离婚,注意要求起草协议的律师将协议翻译成英文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