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实缴的钱去哪里了 |
| 释义 | 注册公司实缴的钱打入了相应的对公账户。 具体如下: 1、一家公司的各股东把相应的款项打到了银行对公账户中,备注好出资款,这个时候就会出具验资报告,但是呢,这笔钱是在公司的账户中了,是不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再取出来的,这是规定; 2、虽然说不能给取出来,但是呢,不是说就放进去不能用了,只是不能以个人名义取现,以后公司为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购买办公用品,都可以使用这些广州公司注册资金的呀,不是说放进去就不能用了。 一、注册公司实缴资金流程如下: 1、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3、拟定企业名称; 4、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5、拟定股东之间的投资比例; 6、实缴资金到位,以货币出资需提交银行对账单。非货币出资应提交有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报告及符合法定评估条件的财产转让手续。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可不进行评估,但需提供合理估价证明。建筑以项目决算书为准,新增采购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准; 7、验资机构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提交给委托人作为注册资本的依据。 二、关于公司注册实缴及认缴的介绍如下: 1、注册资本实缴是一次性出资到位。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公司银行验资账户必须有是对应的资金数量; 2、认缴制可以注册公司,股东可以分批出资实缴; 3、股改期间注册资金验资的具体规定:验资报告不属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以没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出具此类验资报告。但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验资报告将由具有证券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核。因此,为避免麻烦,建议验资报告直接由具有证券资质的会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综上所述,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按照相应流程来注册,注册成功后实缴的钱也在相应的账户里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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