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斗殴罪构成如下: 1、聚众斗殴罪中的人应理解为斗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达到三人以上; 2、如果双方均未达到三人以上,即使双方总数达到三人,也不能构成本罪;而且只能认定为一般的斗殴行为,如果在斗殴中发生其他犯罪,则可认定为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等。 众所周知,聚众斗殴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也对社会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