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城民政局上班时间安排 |
释义 | 宣城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除法定节假日外。结婚登记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合影照片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根据《民法典》,结婚应自愿、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结婚登记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 法律分析 一、宣城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是什么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宣城结婚登记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宣城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拓展延伸 宣城民政局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证明、结婚登记申请表等。在前往宣城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首先,双方前往宣城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其次,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然后,进行面谈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愿;最后,完成登记手续并领取结婚证。整个办理流程通常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请注意,具体办理时间可能会因宣城民政局的工作安排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宣城民政局或查阅相关信息以获取最新准确的办理时间。 结语 宣城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所需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近期照片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完全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男方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办理流程包括提交材料、核对真实性、面谈确认意愿,最后领取结婚证。办理时间可能因民政局安排有所调整,请提前咨询以获取最新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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