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工作了七天,老板说不给我工资,只给一些补贴 |
释义 | 试用期员工有权获得相应工资,即使在离职前未提前告知公司。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并向劳动局投诉。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较大的离职自由度,但公司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公司可以解雇试用期员工的情况包括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若公司以工作天数较少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联合起来与公司协商,如无法解决,可以咨询律师以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如果试用期老板不给工资,您可以收集好劳动证据去劳动局投诉的!我们都知道试用期员工还不是正式的员工,但在试用期间是有一定工资拿的,而且还有得按一定的标准给。要是在试用期间发觉自己并不适合这个岗位的,而打算在试用期间离职的,只要提前三天跟公司说明就可以走人。但是,实际中也有人在试用期间上了几天班就发觉自己不合适这个岗位,因此向公司方面提出了离职。试用期间离职是不复杂,而且试用期间所干的工作都是有工资给的。只要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按时上班,并为此付出了劳动,公司方面就需要给付相应的工资。但是现实中有很多什么话都没留下,就拍拍屁股走人的,就不同了。如果说新员工没有在离职前三天或合理期限内告知用人单位,说明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而需要离职的,因此给公司方面遭受损失的,那么公司方面可以根据相关明确的证据资料要求劳动者予以赔偿,届时便有可能拒发工资。实践中,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离职有很大的自由性,同样地,公司方面也有很大的自主性。按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在实际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现实中,试用期内只做了几天工作就认识到自己并不适合岗位而提出离职,在向公司说明离职后,很多公司会以就干了几天为理由拒绝支付工资,若是在实际中好好几个一起去同一家公司实习,最后又做了同样的离职决定的,这样公司方面要扣留的工资数目其实很多,要是对方都不肯支付,建议就是大家联合一起先向公司协商看看,要是写上不来的,但又不想放弃工资的,还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方式最终解决到问题。 结语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有权获得相应工资,即使提前离职也应支付工资。如果公司以几天工作时间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咨询律师以解决争议。同时,用人单位也有权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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