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民政部对“关于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的答复》(四)社会化发放资金。多年来,低保金一直坚持实行社会化发放,民政部门负责审批确定低保对象名单和补助金额,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低保资金拨付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再将低保金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由低保对象自行到金融机构支取。目前来看,除新疆等个别地方外,各地普遍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一般委托乡镇、村(居)干部现金发放,并通过由低保对象签字或按手印等方式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