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怎样处理购房合同纠纷 1、购房合同发生纠纷时,若有中介公司参与的,可以先找中介公司居中协调,尽量与合同相对方达成和解,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者双方协议变更合同后继续履行合同。协商解决是成本最小的纠纷解决机制。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作为发起诉讼的一方应当尽量搜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诉讼中起诉的一方是原告,相对方是被告,诉讼是房屋合同纠纷的最终解决方案。 2、法律依据:《中华民主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的规定,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必须经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保护交易安全。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之所以要公示,是因为物权具有绝对的排他性效力。如果没有公示制度,则不利于物权交易的安全,不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从而导致财产交易秩序的混乱。 二、购房合同丢了应该怎么办 在未作预售登记时,如果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如果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者丢失购房合同,购房者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