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要素会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
释义 | 以下要素会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有四:1、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具体表现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的发放以及利率管理秩序。2、客观表现为套取信贷资金以牟利为目的高利转贷他人。信贷资金主要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吸收的单位公营存款、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市场拆借资金三部分构成。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三、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2、犯罪主体: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3、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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