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签证按被签证人身份、入境目的的不同而有别,可分外交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及礼遇签证等。根据被签证者的入境出境情况不同,还可分为出境、入境、出入境、入出境、过境和再入境签证等。 签证的有效期一般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签证本身的使用期限,即必须再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入出境或过境;二是许可持证人入境后停留的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