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留置权和质权谁先受偿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同一动产上既有质权又有留置权的,留置权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