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少?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少? 刑事拘留的时间为十四天至三十七天不等,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二、刑事拘留期满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对什么处理结果如下: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三、会被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如果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那么需要接受公安机关相应的调查和审理,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时间为十四天左右,但如果按比较复杂、流动作案的人员比较多的,那么拘留的时间最长会延长至三十七天,如果超过三十七天还没有被释放的,意味着当事人会被逮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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