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是在看守所吗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管制并不是在看守所内执行的,管制是不需要关押的,而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管束。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一、如何区别拘役和管制 拘役与管制的区别在于: 刑期不同。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刑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因此,拘役是我国关押罪犯、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控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间不得超过3年; 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控制是对罪犯不予拘留,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执行机关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市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管制由原公安机关改为地方社区矫正机构,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 二、判缓刑和判管制哪个更好? 关于缓刑和管制刑法的区别如下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虽然管制属于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 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 因此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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