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被告时,应当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包括证明被告的无罪。在此期间,可以使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被告无罪: 1.物证:指物品、文书等客观证据。律师可以通过物证来证明被告无罪,例如凭借物证证明被告不在犯罪现场等。 2.证人证言:指目击犯罪的人的证言。律师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来证明被告无罪,例如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不在犯罪现场等。 3.鉴定意见:指对物品、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进行专业鉴定的意见。律师可以通过鉴定意见来证明被告无罪,例如凭借鉴定意见证明被告不具备犯罪能力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律师会见被告人,应当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条规定:“证据是指可以用来推定事实的人的陈述、物的证明、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当庭宣判以前,当事人可以在庭外提出新的证据。”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使用物证、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等证据来证明被告无罪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