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放弃怎么理解 |
释义 | 继承的放弃意味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一旦放弃则无法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否则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在60天内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否则视为放弃。 法律分析 继承的放弃,是指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继承开始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拓展延伸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效果及注意事项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主动放弃对遗产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一旦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其在遗产中的权益将被剥夺。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效果包括:继承人不再享有遗产中的权益,不能参与遗产的分配,也不需要承担遗产的债务。然而,放弃继承权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放弃继承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给相关机构。其次,一旦放弃继承权,就无法恢复,需慎重考虑。最后,放弃继承权不影响对赠与、遗赠等其他形式财产的享有权。因此,在决定放弃继承权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尽的法律意见。 结语 放弃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决定,一旦做出,将永久失去对遗产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放弃继承权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明。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放弃继承权,无法恢复,并且不影响其他形式财产的享有权。因此,在做出决定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尽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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