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答辩状。 第三人根据实际情况书写答辩状,应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发表支持原告或者被告的答辩意见。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 第三人在法庭如何答辩? 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需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