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证离婚后如何进行办理? |
释义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及所需材料简介。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并亲笔签名,村(居、社区)审核并签署意见,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如适用)。申请人或委托代办的村(居、社区)计生服务员需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证书。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孩《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分析 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且自愿领证的,按以下程序申领: (一)在所在村(居、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填写基本情况,并在“申请理由及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二)所在村(居、社区)审核并签署意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申请人或委托代办的村(居、社区)计生服务员,需携带申请表及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一孩《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拓展延伸 处理离婚后的独生子女证:权益保障与法律规定 离婚后,独生子女证的处理涉及到孩子的权益保障和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责任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明确约定独生子女证的归属和使用方式。通常情况下,独生子女证应由监护人保管,并在必要时出示给相关机构或部门。其次,父母双方应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需求,积极参与子女的教育和生活。如果一方违反了孩子的权益,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权益。总之,离婚后的独生子女证处理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按程序办理:填写申请表并签名,村居社区审核并签署意见,工作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申请人或代办人需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政府领取证件。离婚后,独生子女证的处理需遵循法律规定,明确归属和使用方式,保障孩子权益,父母共同关注子女成长和教育需求,如有违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确保孩子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