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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
    (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四)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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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