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员工入职就怀孕了社保怎么处理 |
释义 | 按照国家政策及合同约定处理。 虽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并且劳动者也有权如实告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劳动者隐瞒了怀孕的事实,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而开除员工,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要求新入职员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用人单位会去当地社保局,为新入职员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需要员工亲自去办理。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查。 申请计划生育津贴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疾病证明书; 3、计划生育手术发票复印件,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休假起止日期,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查。 综上所述,只要的生育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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