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生拿到毕业证之后,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按入职那天签订吗还是按毕业那天签? |
释义 | 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人单位正式用工之日为依据,劳动者参加工作的时间也从当天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十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劳动合同文本。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参加工作的时间是以用人单位正式用工之日作为认定的依据。双方自正式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参加工作的时间,也是从当天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拓展延伸 实习生毕业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的选择与入职日期有关吗? 在实习生毕业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的选择通常与入职日期有关。根据常规做法,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应当按照实习生的入职日期来确定。这意味着,如果实习生在毕业后立即入职,那么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应当是入职那天。然而,如果实习生在毕业后有一段时间的间隔,再入职,那么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可能会是入职日之后的日期。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国家、地区或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实习生在毕业前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以确保签订日期的准确性。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十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人单位正式用工之日为准,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的签字或盖章生效。对于实习生毕业后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通常应根据入职日期来确定,建议实习生在毕业前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以确保签订日期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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