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管制后再犯罪是否算累犯 |
释义 | 不算。《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说,前罪与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所以前罪是处管制的,不构成累犯。 被判管制后又犯罪是否算累犯 不算。《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说,前罪与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所以前置是处管制的,不构成累犯。 管制后再犯罪构成累犯吗 不构成。前罪与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会被认定为累犯,所以前罪是处管制的,不构成累犯。构成一般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否算累犯 不算。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因此,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前罪刑罚必须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后罪方有可能构成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可否构成累犯 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的,可能构成特殊累犯。认定累犯时,对于一般累犯而言,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不可能成立一般累犯。但对于特殊累犯而言,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可,所以被判处管制后再犯罪可能成立特殊累犯,依然可能被认定为累犯。 缓刑后再犯罪是否累犯 缓刑后再犯罪不是累犯。首先,累犯是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其次,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最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缓刑后再犯罪不是累犯。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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