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权利人未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该合同对权利人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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