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险一金里的钱能拿出来用吗 |
释义 | 可以,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一、五险一金包含什么 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五险是国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情况下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金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五险一金的保障待遇。 二、合作医疗和五险一金需要同时交吗 合作医疗和五险一金费用是不需要同时缴纳的,五险中即包括了医疗保险,其与合作医疗的保险范围冲突。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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