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的主体资格认定依据 |
释义 | 公司股东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持有要求,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违反法律规定,拒绝提起诉讼或延迟诉讼,股东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公司利益。 法律分析 1、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资格认定依据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资格认定依据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代表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包括:1.股东必须是公司的合法注册股东;2.股东必须受到涉及公司权益的侵害;3.股东必须能够证明代表诉讼符合公平合理原则。资格认定依据主要包括:1.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簿上的登记信息;2.股东所持股份的数量和比例;3.股东所受侵害的具体情况和证据;4.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和合理性。根据以上条件和资格认定依据,法院将判断股东是否具备代表诉讼的资格,以保障股东权益的实现和维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资格认定是确保股东能够通过代表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包括:必须是公司的合法注册股东,受到涉及公司权益的侵害,并能证明代表诉讼符合公平合理原则。资格认定依据主要包括登记信息、股份数量和比例、受侵害情况和证据,以及代表诉讼的目的和合理性。法院将根据以上条件和依据判断股东是否具备代表诉讼的资格,以维护股东权益的实现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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