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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胁迫结婚是无效的吗
释义
    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一、协议离婚不适用哪些情形呢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主要有:
    1、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婚姻的,例如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以及其他同居关系等;
    3、不在中国登记结婚的涉外婚姻;
    4、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假名登记的婚姻离婚后可分财产吗?
    假名登记的婚姻离婚后可以分割财产。只要没有胁迫,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婚姻,离婚后,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配,也可以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特殊情况下有约定的,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协议合法有效的,按照协议分割,假名登记结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于什么性质的婚姻
    买卖、包办婚姻虽然不是无效婚姻,但其并不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从审判实践来看,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而包办婚姻通常是第三人胁迫的结果,而根据规定,这种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这类婚姻原则上是可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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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