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或者夫妻财产协议书中约 定,各自承担债务,这种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 于第三人,除非另一方知道协议的约定,否则不得对第三人使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 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 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