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清算有债务的处理方式为: 1、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向公司清偿债务; 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清算组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4、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客观: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