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记忆口诀 |
释义 |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记忆口诀如下: 1、捐赠扣除有新规,超限捐赠转三年,执行年份一七年,当年利润算税限。超限部分永久差,限额之内时间差,结转发生合计算,税收金额对比填。享小原则要体现,当年结转增加转,以前结转计调减,从前往后顺序减。不够调减继续转,特定全额直捐否,这个规定没有变。 2、纳税调整的一般概述: 纳税调增是通过汇算清缴对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核算,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的调增,纳税调增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减是是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是税收规定可以税前列支或提取而企业在做会计处理时未税前列支或提取,纳税调减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未来应纳税,本期不需要纳税,故本期需纳税调减未来纳税调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未来可抵扣,本期需纳税,故本期纳税调增,未来需纳税调减. 3、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为工资薪金总额的14%、2%、8%,2018年以前除先进型服务企业8%外,其他企业都为2.5%)保险费、借款费用、业务招待费(60%/0.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30%)、公益、救济性捐赠(12%)、企业之间的各种支出、特别纳税调整、罚款、罚金、滞纳金、非公益救济性捐赠、赞助支出、准备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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