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是否需要向律师事务所报备?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在撤回辩护前应当向被代理人说明其后果并征得其同意,但无需向律师事务所报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辩护律师在撤回辩护前,应当向被代理人说明其后果并征得其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辩护律师撤回辩护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或者被代理人说明撤回的理由和时间,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维护律师职业道德,保护客户权益,保护律师人身安全。 因此,死刑辩护律师在撤回辩护前应当向被代理人说明后果并征得其同意,但不需要向律师事务所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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