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律师会见中享有一系列权利,例如知情权、辩护权、保密权等。同时,当事人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如诚实告知相关事实、尊重律师权威等。 法律依据: 1.《律师法》 第七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诉讼、非诉讼案件中,有权与当事人进行会见,了解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当事人意见,并根据法律和事实情况提供法律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继承人,有权向检察机关或者法院申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有权选择辩护人,并可以与辩护人进行会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定》 第三十六条:律师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案件有关材料和信息,并向当事人说明其权利和义务,要求当事人保持沉默、不再作证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当事人有义务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和真实情况,并遵守法庭规则,尊重法官和诉讼参与人员的权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作证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等,有证言或者鉴定意见的,有义务出庭作证或者出具鉴定意见。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当事人在律师会见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律师进行案件调查、证据收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