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减资程序有哪些:1、公司法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程序和公告程序是两个不同的步骤,缺一不可,只公告未通知或只通知未公告都属于不当减资行为。??2、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还需要公司股东会/大会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有限公司减资登记中股东能否不按出资比例减资甚至通过减资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只要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为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