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一、董事每次任期不得超过几年 董事每次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以连续选择。董事是指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定的董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定的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是指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员工代表组成的公司监事,其中员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章程债权人数怎么算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股东,不受公司章程约定。 1、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代持股份的,目前的公司法规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当初产生代持股份的现象主要是在改制时突破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的限制规定,帮助职工拥有单位股份,故而采取了“职工持股会”类型的代持方式,但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的职能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