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应该怎么算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指的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过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应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了解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总的来说,在当代社会,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话,可以通过协商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但是目前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离婚冷静期,这实际上就是为了降低离婚率。同时也是给予大家一段时间的思考,防止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所以离婚冷静期也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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