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判死刑者的家属可以为死刑复核提供帮助,如提供新的证据、申请复核等。但在复核程序中,属于被判刑人和监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家属只能作为参与者提供协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死刑复核应当由被判刑人、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说明被判死刑者的家属可以提出死刑复核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对于有关复核的指控、证据和辩护意见,可以向发回本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可以指派辩护人出庭参加审理。”说明在复核程序中,被判刑人有权提供辩护意见,家属只能提供支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经过复核,原判决认定的罪名和量刑明显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改判或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原判决认定的罪名错误且不能改判死刑的,应当改判无期徒刑或者长期有期徒刑;不能改判死刑的,应当再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报请国务院特赦或者减轻处罚。”说明复核程序中刑事判决是由司法机关作出的,家属只是参与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