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构成侵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的使用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构成侵权。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七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第四十六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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