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曙光路(永安大道—朝阳大道)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双金路(永安大道一御景街)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3、朝阳西路(朝阳大道一幸福街)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东风路(铁路西街一交通大道)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5、交东路(交通大道一铁路西街)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志强路(清池大道一交通大道)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7、铁路西街(新华路一东风路)实行机动车24小时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8、署西街(育红路—御河路)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单向通行时段:每天6时—20时; 9、铁路西街(志强路—黄河路)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单向通行时段:每天6时—20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