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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必须得公证才生效吗
释义
    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也有效,只不过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公证一般是自愿进行的,并非绝对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在民事法律行为当中就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叫做意思自治。所谓意思自治的意思就是双方当事人都有着意思表示,之后达成了共识就可以签定合同,合同在双方签订之日起就生效了。
    那么为什么有些合同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呢?因为在公证了之后就表明这个合同的双方就是已经绝对确定的,并且不受任何其他人的侵犯和影响,这对于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的保护是非常有强制力的。所以有的时候为了证明此合同的效力以及防止善意和恶意第三人的侵犯,当时双方会选择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但这并不是一个必须的环节,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
    一、非直系亲属的财产赠与可以公证吗
    非直系亲属的财产赠与可以公证。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赠与合同有效。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财产需要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人应当将赠与协议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支付相应的公证费用。因此,赠与财产能否公证不限于亲属关系,非亲属可以赠与。赠与合同的成立要求赠与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真实意思,受赠人应当接受。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联系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都属于合同的范畴,但两者是有区别的。
    1、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因此,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2、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3、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民法典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民法典》[3]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有承诺,就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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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