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罚款是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行政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的是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交警开罚单不合理可以前往以下地方投诉: (1)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进行投诉; (2)也可以前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交警。 交警乱贴罚单,是属于法律当中规章违法的行为,公民可以依法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交通违章处置过程是怎样的 交通违章处置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2、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如下: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章,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