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证据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作出判决。
 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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