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健康证借给别人要紧吗 |
释义 | 把健康证借给别人危害大了。把健康证借给要是有肝炎、肺结核、痢疾及皮肤病等烈性传染病的人使用的话,万一这些人在使用中传染病发作,传染给别人,上级机关追查下耒,是要负法律责任,严重的可能要坐牢判刑,所以健康证不能随便借给别人来使用。 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健康证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有碍健康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等到治愈后才可以工作。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应当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也应定期进行查体建立标准健康档案。 1、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办理健康证明,必须本人到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健康证明。 3、未进行健康体检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办理健康证明。 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领取健康证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 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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