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