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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案受理抗诉的几种情形
释义
    法律分析:1、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采信证据确有下列错误之一,导致定性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1)认定的事实与主要证据不一致的;
    (2)认定的事实与裁判结论有重大矛盾的;
    (3)有新的证据证明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的;
    (4)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或裁定无罪的。
    2、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或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确有下列错误之一,导致定性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1)定性错误,导致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混淆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造成罪刑不相适应的;
    (2) 量刑错误,即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量刑明显不当的。主要包括:未认定有法定量刑情节而超出法定刑幅度量刑;认定法定量刑情节错误,导致未在法定刑幅度内量刑或者量刑明显不当;适用主刑刑种错误;应当并处附加刑而没有并处,或者不应当并处附加刑而并处;不具备法定的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条件,而错误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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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