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律上,抚养费能否减少需符合何种标准? |
释义 | 律师解答: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减少,条件包括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来源、收入下降、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等,以及再婚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离婚后,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减少。条件如下1、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法履行原有的支付义务;3、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受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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