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未领取就死亡了能退吗 |
释义 | 个人缴纳社保,异外身亡,所缴社保可以退还。 一、社保当事人突然死亡社保可退吗 (一)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 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二)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 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总而言之,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其有余额的个人账户资金的。 二、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社会保险的特征 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特征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特征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特征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特征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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