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车签定金合同后,如按约定履行,可退还定金。购车者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或天然因素等解约,并未达成协议或补充协议,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过错,可要求退还定金;若是售车者导致解约,可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法律分析 买车签定金合同后,如果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但由于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解约,或者由于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一致导致解约,双方都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购车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而如果是售车方导致解约,购车者可以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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