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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开车出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
释义
    车祸中肇事司机出现突发精神疾病,是否能获得保险赔偿?若被保人没有精神病家族史且投保时无此病症或隐患,保险公司应按合同赔付。但若肇事司机逃逸,三责险将不予赔偿,需由肇事司机自行承担赔偿。若无三责险或被拒赔,受害人可在肇事者的交强险额度内获得赔偿。然而,若肇事者未投保交强险,则无法获得赔偿。在香港,受害人可向相关机构申请赔偿,但在内地无类似机构,受害人只能依靠自身的保险进行理赔申请。
    法律分析
    突发精神疾病”也可按照惯例理赔事先需一提,如受难者投保了意外险、或是含有身故赔付的寿险都可以此获赔,一般的交通工具意外险都设有身故理赔额,也可进行理赔申请。那么车险方面呢?肇事司机被认定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怎么看都踩中了条款中不具备驾驶资格的免责约定。(“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医学定义)懒得看病症详细医学定义的读者看这里:这个病简单来说,来的突然,持续时间1周~1个月不等,很可能一下子就自愈了,而发病原因暂未可知。是的,没有一点点防备,没有一丝丝顾虑,它就这样出现……如被保人没有精神病的家族病史,还能证明投保时并无此确诊病症或发病隐患,并且肇事司机已获持驾驶证、行驶证,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付。交通意外事故中,肇事者如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则能据此申请理赔交付与受害人。案件中的肇事司机肇事后逃跑,如被警方认定为“逃逸”,则不幸踩到三责险免责雷区,不能以此获赔。三责险所能承担的第三方理赔金额较大,免责拒赔意味着这笔赔付需要肇事司机自掏腰包大出血。纵使未投保三责险,或是被三责险拒赔,受难人也可在肇事者的交强险额度内获得赔偿。可是别忘了,这一切的前提是肇事者与受难者都有投保。明白到这里一定有人要吐槽“交强险是强制投保的险种”,话是没错,但若是车辆“脱险”了呢?交强险虽然强制购买,但是如果车主压根就不投保,还真有点能奈他何的窘迫。据警方初步调查,案件中的肇事车辆是由第三者抵押给肇事司机的,目前还在查封状态,没有办理过户,车险也已过期“脱保”。据估计,此次事故的赔偿总额或超200万元,而这笔金额也只能由肇事者自行承担。肇事者要是赔不起呢?这是件非常悲伤的事情,由于金额过大,肇事者很可能无法付清赔付额。又因其未投保车险,即使保险公司具备先行对受难人进行理赔金垫付事后向肇事者追偿的权力也无法实施。对于这种情况,在香港的汽车保险中,若遇到在交通意外中受伤或死亡,却因肇事司机无投保或下落不明而无法获得赔偿的第三者受害人或其家属,还可以向香港的汽车保险局管理下的“第一基金”申请赔偿;若保险公司无偿付能力,则可向“无偿付能力赔偿基金”提出申请。但在内地并未设立类似机构对受寒者进行救助,受难者只能依靠自身的投保险种提出理赔申请。
    结语
    在处理涉及突发精神疾病的理赔事宜时,需要根据不同保险类型进行申请。对于意外险和含有身故赔付的寿险,投保者可以获得赔偿。然而,在车险方面,如果肇事司机被认定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根据条款中的免责约定,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此外,三责险可以承担第三方责任,但如果肇事者逃逸,可能无法获得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在肇事者的交强险额度内获得赔偿。然而,如果肇事者未投保或无法支付赔偿金额,受害人可能面临困难。香港设有相关机构来帮助受害人申请赔偿,但在内地,受害人只能依靠自己投保的保险种类提出理赔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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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9: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