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及具体流程 |
释义 | 湖南办理离婚登记的主要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和照片。具体流程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和登记。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受理后会给予回执单。冷静期为30天,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若冷静期后仍坚持离婚,需再次共同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后会发证。 法律分析 湖南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离婚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均要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婚姻状况栏需是已婚)、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2、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离婚登记申请书这个可以在民政局现场填写; 4、各自的2寸照片。 具体流程: 1、申请:带上述资料向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材料经初审合格的,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冷静其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了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可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一方不去申请离婚登记的也视为撤回,即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再想离婚,需重复前述流程。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仍坚持离婚。双方带齐所有证件资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登记发证。 拓展延伸 湖南离婚登记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湖南离婚登记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需要满足以下要求: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结婚关系的当事人,且其中一方或双方均具有湖南户籍。其次,申请人需准备好以下资料: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如有)、子女抚养协议书(如有)、财产分割协议书(如有)等。接下来,申请人需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上述资料。办理流程包括递交申请、资料审核、缴费、登记审查、领取离婚证等环节。整个流程通常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律师以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离婚登记需要的资料包括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和照片。具体流程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和最终登记。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仍坚持离婚,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湖南离婚登记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需满足相关要求,具体细节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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