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2)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