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中如何计算利息才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民间借贷中合法利息的计算方法及起诉未还借款的相关证据要求。合法利息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起诉时需要提交起诉状、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管辖权证据等材料,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供借款协议、担保证据、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若借条不存在,债权人需收集其他证据来追回借款。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中利息到底如何算才合法 1、民间借贷中利息要合法,只要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可,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该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1、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对于此种情形,借款人可能会由于借条并不存在而存在可以不还钱的侥幸心理,此时债权人若是想要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是需要收集除借条之外的证据的。 结语 合法的民间借贷利息应根据双方约定,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但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在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时,原告应预交诉讼费,案件审结后根据情况确定费用承担。提交起诉材料时应包括起诉状、当事人资格证明、法院管辖权证据和其他证据。对于无借条的借贷纠纷,债权人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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