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分割同居纠纷财产 |
释义 | 同居纠纷中,男女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和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同居期间双方财产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2、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对财产的取得均有贡献,该财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3、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4、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二、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由当事人协议具体如何进行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或者处理有约定的,则优先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 所谓无效婚姻主要指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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